随着安殊老鼠搬家的把自己的东西搬到翟宁这边,租处那里只剩下最基本的铺盖行李,同租的人很诧异的问她,道,“下个月不租了吗?“
安殊回答道,“还是租的,只是不住在这里,现在住在亲戚那里。“
那个女孩子上下打量安殊,哦了一声,等安殊去收拾行李,却听到隔壁的人在说着她的事情。
“还说搬到亲戚那里,如果真的有亲戚,为什么不开始就住在那里,非要等到现在?“
“就是,而且地方租着,人却不在这里住,真是浪费钱。“
“我说呀,她肯定是和别人同居,我早就在学校里听说过她,她跟同班的一个混混在谈恋爱。“
“真是……这种人啊……他们班上的老师不管吗?“
“只要不影响其他的人,老师会管吗?又不是学习成绩好的……“
“也是……“
他们大概没有了解到这个墙壁的厚度,也不知道他们说的话全部转进了安殊的耳朵里。
不过她们说的不全对,也不全错。
安殊头也不回的离开了。
☆、外出咯
自从安殊开始在翟宁这里出现后,周围的邻居不是没有好奇安殊和翟宁,但是她们最近只看到过安殊,却不曾看过翟宁,也好奇这对小情侣的现状,安殊平日里沉默极了,从不曾和这些邻居交谈过,他们也无法了解起,翟宁则是个混小子,整日里不着天不着地的,但风言风语还是不少。
安殊庆幸这里是独门独户,不是农村那种,好事不出门,坏事传千里的局面,一有风吹草动,马上全村人都知道了。
至于翟宁,他目前正在学习练字。
原本的翟宁的字除了他自己的名字,其余的简直龙飞凤舞到了不认识的阶段,堪比狂草,而且还是很丑的狂草。
安殊为他买了一括铅笔、圆珠笔、钢笔、毛笔,还有字帖,楷体、行书、草书,好几本字帖,翟宁先是习惯了用这些笔,而后开始正规的练字。
不仅需要习惯现代人的笔,还要习惯现代人的简体字。
安殊曾经看过翟宁的毛笔字,很有力道,就连她这种外行人都可以看出其中的力道和风骨,很正经的把他写好的字都收起来,甚至还把一幅“天道酬勤“贴在自己的房间里面,速度快到让翟宁来不及阻止。
翟宁却不满意自己写的字,身体不同,力道也不同了,他写字的时候,感觉到了浓厚的凝滞感,但是目前他没有反复练习毛笔字,而是从铅笔开始,写字帖。
拿笔的姿势、动作,起笔的习惯,这些都是他脑袋里面不可磨灭的东西,用现在的姿势写现代的字,则变成了各种不习惯,翟宁不满意,拿他这种字迹出去,这不是明摆着不正常吗?
一个人再怎么变,字迹也不可能变化如此大。
没有什么比改变十几年的习惯更要来的磨人的了,翟宁写得很辛苦,而且也很吃力,先是按照字贴上的行径来写,而后还需要模仿翟宁以前的笔记来变化。
他再如何努力,也是不可能写出以前那种字迹的,但却不妨碍他按照以前的书写痕迹,来自成一派。
等渐渐的用习惯了,才发现这种笔的好处。
方便快捷,而且很容易携带,随意书写。
但是翟宁还是喜欢写毛笔字,写毛笔字的时候,他会特别的心平气和,凝神聚气。
翟宁一边学习写字,一边学习着语文的26个字母,声母、韵母,各种拼音,然后在脑海中反复的默读,写一个字,就想着这个字应该怎么拼,可以组成哪些词语,和这个字相反意思的有哪些,同音的有哪些,同形的又有哪些,在生活中该怎么运用,这些都在脑袋中转一圈。
然后再带入到文章中,前后左右该怎么形成句子。
触类旁通,到了他这里,再重复的东西也禁不住他这种学习能力!原本智商还在上线的安殊在他这样的映衬下,也变成了普普通通的。
在这个星期六的时候,安殊又找袁媛请假了,因为翟宁终于走出了家门。
早晨五点钟走出大门的时候,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。此刻的天还是黑的,景色也是笼罩在薄雾中,路上没有车来来往往,只有他们两个人踩在地上的碎碎细细的脚步声。
安殊穿着棉衣,翟宁却穿着半旧的夹克,很单薄的那种,安殊看着都觉得冷,她打了一个寒颤,缩了缩身体。
从窗户往外面看的时候,都是隔了一层的玻璃,朦朦胧胧的,此刻的景色是真实确切的摆在他的面前。笔直的水泥路、被圈起来的花坛、高高的院墙、稀疏的树木、孤零零的垃圾桶,马路对面地上放着不要的烟花盒子,隔壁家门摆放着种着仙人掌的盆栽。
和躲在窗户后面观察是不同的感官,截然不同的陌生世界呢。
翟宁笑出了声音。
安殊好奇的看着他。
见她如同丝绸一般柔和的黑色眼睛里,完整的倒影着自己的身影。
虽然这个身体不是自己的,有所差别。但是外貌却又奇怪的相似,透过安殊的眼睛,他看到了自己,真实的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