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娘曾给郑凡和所有魔王都织了一件金丝软猬甲,这次出城前,郑凡将阿铭和梁程身上穿的金丝软猬甲都要了过来,穿在了自己身上。
樊力和薛三的郑凡没要,
因为一个太大,一个太小。
随即,穿上甲胄,骑着马,就着午时的阳光,郑凡眯着眼,默默地享受着。
越是紧张刺激的环境,就越是贪图这种片刻的安详温暖;
而这种舒适窝待久了,就又开始去想要寻求外面的刺激;
钓鱼的贫苦老头儿和钓鱼的富家翁,看似两个人在做着一样的事儿,欣赏着一样的景色,但因为人心境的不同,对周围环境的反馈,自然也就不同。
这边,郑将军正矫情着呢,
那边,
在其身后,剑圣骑马而来,身上所着,乃寻常甲胄,手里扛着一杆黑龙旗帜,只不过这旗杆内部,嵌着龙渊。
其实,对于剑圣本人而言,穿燕人的甲胄扛燕人的旗,倒是没什么过多的抵触;
一来,他曾在盛乐城当了几个月的守城卒,甲胄也都穿习惯了,就是这黑龙旗帜,看久后也就没一开始那般刺眼了。
二来,剑圣本身就是个很好说话的人,君子可以欺之以方,只要你拿大义去压他,他肯定就范。
这个套路,郑将军已经玩儿出经验来了。
你想葬送掉这次入晋的所有野人么?
你想让雪原五十年都无法恢复生息么?
你想为惨死在野人屠刀下的晋民报仇么?
那就拿起这面旗帜,
跟着我,
出城吧。
可能,在外人看来,晋国剑圣,是高不可攀的恐怖存在,但对于郑将军而言,他最喜欢和这种人交朋友。
二人碰了头,时辰也快到了。
郑将军伸手摸了摸被晒得有些发烫的甲胄,问道:
“有把握么?”
“得看多近了。”剑圣说道。
“要多近?”
“一百步,我有三成把握,五十步,我有六成把握,十步之内,我就有九成把握。”
“就没有十成把握?”
“如果那位野人数万大军的统帅,其实力和你一样的话,可以。”
“哥,你这样说话会容易没朋友的。”
说着,
郑凡还从马鞍袋里取出了一块白色的长布。
“这是什么?”剑圣问道。
“哈达,象征着吉祥如意,在我老家面对尊贵的客人和远道而来的朋友时,得献上这个;待会儿,我要为我的好安达,献上我的祝福。”
这样,距离也就拉近了。
郑将军的准备工作,那是相当地细致。
“燕地,有这种传统?”
“我们村儿独有的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
“我会尽量帮你拉近和对方主将的距离,但你也得注意对方那里的执旗手,估计也不是普通人。”
“我知道,但,影响不大。”
这就是自信,属于剑圣的自信。
四大剑客,李良申身在军旅,身为总兵的他,其实在那儿,自然而然地就如同一把剑被立在那里,哪怕收敛了气息,但人的气质,是很难完全敛去的。
但在经历了数个月盛乐守城卒的生活后,剑圣的心境有了新的突破,能够做得更为自然了,这其实也是一种返璞归真。
其实,剑圣在这支燕军队伍里的消息,并没有传开。
虽说剑圣在奉新城夺门时出了手,但一来那时乱糟糟的,二来,普通叛军能认出剑圣的本就不多。
且奉新城的叛军,在被郑凡的盛乐军击溃后,并没有再去投奔野人,有的就此隐姓埋名,有的则是干脆落草为寇。
他们不傻,当燕人出现在奉新城时,他们自然也清楚,接下来,燕人和野人之间,必然还会有更为惨烈的厮杀,他们可不会主动将自己送到野人手中充当仆从兵。
且大势之下,尤其是军国之争,上万兵马的大战,很多时候,个人的武勇和光芒会被直接掩盖。
外人只晓得盛乐军杀入奉新,溺杀了司徒毅兄弟,却不会过分地细抠每个字眼。
江湖是江湖,国战,是国战。
一如当初镇北军攻打到上京城下时,百里剑虽然及时赶回了,但面对镇北军铁骑,他也只能选择退却,并未发挥出什么作用。
而眼下,
这次机会,
则是对方主动送给自己的,
在郑凡看来,这是老天爷对自己示好,以弥补自己每次冲锋时必然倒霉的人品。
再者,剑客本就是单挑最强,且自己身边这位,可是剑中之盛。
剑圣小声道:
“你就不对野人给你开的条件动心和好奇?”
在剑圣看来,郑凡这个人,有些琢磨不透,他感觉,郑凡是个很纯粹的人,而这里的纯粹,和寻常人所理解的纯粹,不是一个意思。
“了不得给我封王呗,封个晋王当当?
对了,有件事儿您不知道,我让大皇子去了北面雪原,让他去帮忙封赏那些部族头人王爵。
都是千年的狐狸说什么聊斋啊,
用的也是一样的套路,我再去信那个岂不是傻了?”
“聊斋是什么?千年的狐狸,那是很可怕的妖兽了,我都没见过。”
“得,今晚我给您讲讲,志怪小说故事,还挺有意思的。”
“那是你的新作么,我知道你写过郑子兵法。”
郑凡沉思片刻,
叹了口气,
回答道:
“是。”
“你这人,不当将军当个文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