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明怜,你对我怎么看?说出你最直率的看法。”
今朝哼哼道:“当然是非常讨厌啊!谁会被这样了,还会高兴的啊?最讨厌了!”
南倾烬眼眸一亮,“是最讨厌?也就是说,没有把我当成恋爱对象?”
“少胡说了!说出这种恶……心话的渣滓男,谁会喜欢啊!”
“太!赞!了!!!”南倾烬高兴地当场跳了起来。
如果是住公寓的话,肯定会招致楼下住户的不满。
今朝实在无法理解,“被女孩子讨厌而高兴?难道是抖……m?
呵呵,明明有张漂亮的脸蛋,看来,上天不会赐予同一个人两样宝物,是真的呢。”
“不对!由于祖父的诅咒,我是彻底受女生欢迎的体质!不过,似乎对你们血族没有影响。”
“啊?还有那么神……经的诅咒吗?”今朝叹了口气,看着南倾烬的脸。
南倾烬突然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,说道:“好,我就住在血族帝都了!反正也没有回到华都的方法。
那么,我就在这片新天地,过普通人的生活!作为正常的普通人,而活下去……”
今朝打断他,“冷静点!就算你说要住在这里,也不是那么简单说住就住哦!”
“不管有多麻烦,也远比在华都好多了!在家里会被亲姐偷……袭,在学校又要被同班女生打扰。
走在没有人的路上,却被白领女或大学生的车追着到处跑,我的痛苦你能明白么?对我来说,华都简直就是世纪末的地狱!”
只要在这“世”界上还有女的,他似乎就不能过平稳的生活。
南倾烬甚至曾认真地打算过,将来逃到无人的岛屿上生活。
不过,这个地方大部分人都是血族,照如今的状况看,他不会受到诅咒的影响。蛋疼
“我终于可以过上,有所保障的普通生活了!”
趁热打铁,南倾烬立刻打算走出明怜的家。
“总之,先在哪里找个公寓,车站附近应该有房屋中介,租金只有靠打工来挣了,不过正如我所愿。
之前谢谢你的照顾了,那么,再见!”南倾烬说完,毫不留恋地起身走人。
然而,他的脚步突然变重,脖子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。
低头一看,发现今朝抱住了他的脚。
南倾烬直男发言:“不好意思,打扫和做饭,还有除草你还是自己做吧。”
“停下来啊!别这么急着走嘛!”
“嗯……时薪一百以上的话,让我做也可以,其实我对做饭还是有点自信的。”
今朝扒拉着他不撒手,仰头劝说:“你先冷静下来听我说话啊!一离开这里,你就会被咬哦!”
“被……咬?”
“血族凭嗅觉,就可以立刻分辨出同类、血仆和人。也就是说,你踏出这大门的瞬间,就正好会成为血族们的血仆候补了!
要是你成为了……长着一身肌肉,还拿着鞭子的血族绅士的血仆的话,我可不管你了哦。”
听到今朝的话,南倾烬脑中不由得浮现出讨厌的情景。
“话说,你也是因为闻到味道,所以才接近我的?”
“啊啊啊……因为闻到了人的味道,所以拿出一直随身携带的《第一次的血仆》接近了你。
一开始,我不是问了你几个问题吗?那是为了确认,可不可以把你变成我的血仆呀……”